日本惡質不動產業者手法實錄,買賣代管小心合約陷阱!

2024年12月05日|日本房地產|東京媽媽|溫芳瑜(宅建國家資格合格)
日本惡質不動產業者手法實錄,買賣代管小心合約陷阱!

作者:溫芳瑜(東京媽媽)

🏢 株式会社 J&E | 📜 宅建士・稅理士・司法書士協力 | 🇹🇼 台灣人在地經營 | 📍 東京都

5 秒警示

  • 陷阱組合:高估租金 + 隱瞞管修費調漲 + 假租客 + 不得解約 + 6 個月解約金
  • 最致命條款:「沒有正當理由不得解約」+ 高額解約金,讓你被物件綁架
  • 行情自查:SUUMO、HOME'S 等網站平均值八九不離十,不要信業者口頭數字
  • 仲介責任不對稱:沒租出去不罰仲介、房東解約卻要付違約金,就是不合理
  • 連日本人都會中招:看自己母語合約都會看不懂,外國買家更要每個字看清

今天再來說一個日本房地產鬼故事,故事就從一場看似普通的房地產說明會開始。

一位房仲正在台上侃侃而談:「買下這棟全新的投資物件,我們幫您管理出租,您只要每月收錢就好!」台下坐著一位對投資充滿期待的買家。

這位買家仔細算了算:

  • 每月租金收入不錯
  • 管理費看起來合理
  • 房仲說已經有租客在排隊了
  • 貸款計算後還有獲利

「太棒了!」買家想著,立刻簽下了買賣合約和房屋管理合約。

但接下來的發展,就像一場噩夢慢慢展開:

第一個月:一切順利,租客入住,租金準時入帳 第二個月:管委會突然通知管理費要漲一倍! 第三個月:租客竟然退租了 接下來整整十個月:房子空著,完全租不出去

買家著急地催促房仲:「怎麼會這樣?」

房仲冷冷地回答:「要租出去的話,只能降租金了。」

降到什麼程度?低到連貸款都付不出來!

更可怕的是,當買家想要解除房屋管理約時,才發現合約裡藏著兩個驚人條款:

「沒有正當理由不得解約」 「解約需支付相當於6個月租金的解約金」

原來這一切都是精心設計的陷阱:

  • 租金高估
  • 隱瞞即將調漲的管理費
  • 第一個月的租客可能是仲介找來的假租客
  • 惡意的解約條款

這個模式本身沒有錯,我自己也是委託我的房仲幫我代管,但問題就出在這個仲介一開始就是想要騙人,而且買方自己也傻傻簽署了不利的合約。

這買方簽約時一定沒有好好看合約,或沒有看懂,或天真以為這房仲超級可靠。

現在買方只有兩條路,一是找律師看看有沒有辦法主張因為這是對消費者不利的契約而減低解約金,但是找律師、訴訟也是要費用又曠日廢時,而且在打官司的途中,現金流還是一直為負。

另外一條路就是乖乖付解約金,趕快解約,然後再看要怎麼處理這個問題物件。

無論哪一條路都是損失慘重,而且買方還是貸款買的,也沒有辦法撐太久沒有正現金流的日子。

鬼故事說完了。想要提醒台灣朋友的是,連日本人看他們自己母語的契約都會看不懂或太相信別人,更何況我們語言上多少還有隔閡。

所以注意契約一定要每一個字都看清楚,尤其是解約條件的部分。

這樣想就知道有多重要,因為仲介招租代管的合約一定不會規定沒租出去要付房東違約金,所以他就算一直沒有幫你租出去你也拿他沒皮條,所以解約條件就非常重要了。房東是委託仲介做事的一方,當然要簽署隨時可以解約的合約,不然根本就是一個房子被綁架的狀態!

另外就是租金行情,一定要自己去調查(有好幾個網站可以幫你預估租金,通常幾個平均八九不離十,或是網路上也很容易查得到曾經成交的租金),絕對不可以片面相信代管業者跟你說的租金。我自己在找物件的時候也蠻常遇到刊載的想定租金(預測租金)大幅高於我調查後的實際租金。很明顯就是為了要讓物件看起來投報率高,比較好賣。

最後,身為歷經過因為合約有好好簽,所以對方來亂想要A錢而A不成的人,真心跟大家分享經驗:就算再好的合作、再真誠再熟識的對方,你永遠不知道日後會遇到什麼事情,所以絕對絕對不要想說什麼各退一步或展現誠意,而簽一個對自己不利的合約。合約是要用來保障自己的,自己親手放掉自己的權益,就沒有人可以救你了!切記!

#日本房地產鬼故事


延伸閱讀

常見問題

日本買房代管合約最常見的陷阱是什麼?+

四個組合拳:(1) 業者高估預期租金、讓投報率看起來漂亮;(2) 隱瞞管委會即將調漲的管修費;(3) 安排第一個月的「假租客」讓你相信物件很搶手;(4) 合約埋藏「不得解約 + 高額解約金」條款。一步步讓買家無法脫身、只能付解約金或認賠。

「不得解約 + 6 個月租金解約金」條款合理嗎?能主張無效嗎?+

對房東極不合理,因為仲介招租代管一定不會有「沒租出去要罰房東」的對應條款,這是典型單向不利合約。買家可以找律師主張「對消費者不利之契約條款」要求減輕解約金,但訴訟費用高、曠日廢時,打官司期間現金流仍為負,實務上多數人被迫付錢解約。

「第一個月剛好有租客」可能是仲介安排的假租客嗎?+

是常見手法。業者會找人短期入住製造「物件很好租」的錯覺,第二個月租客「退租」、第三個月開始 10 個月空窗,真相才浮現。要小心「剛好有租客剛搬走」「排隊等著要租」的熱銷話術,成交後證實多半是行銷手段。

簽約前怎麼自己調查真實租金行情?+

有好幾個網站可估租金(SUUMO、HOME'S、アットホーム、LIFULL HOME'S 等),幾個平均八九不離十;網路上也很容易查到曾經成交的租金。刊載的「想定租金」(預測租金)大幅高於調查結果的物件,八成是業者為了讓投報率好看。絕對不能片面相信代管業者給的租金數字。

代管合約應該要有什麼樣的「解約條件」?+

房東委託仲介做事,應該簽「隨時可解約、不收違約金(或只收合理短期費用)」的合約。不然就是物件被綁架的狀態,仲介不積極招租、你也拿他沒辦法。解約條件是代管合約中最關鍵的一條,比租金高低還重要。

遇到惡意代管合約該找律師還是認賠?+

兩條路都損失慘重。找律師主張不利消費者條款可能減輕解約金,但訴訟費用+時間+持續負現金流壓力很大;乖乖付解約金則是立刻損失 6 個月租金。貸款買的投資人通常撐不了太久負現金流,最後多半認賠解約。預防勝於治療。

為什麼仲介招租代管合約不寫「沒租出去要罰房東」?+

因為那是不合理的義務對稱。但反過來要求房東「不得解約」「解約要罰」就是單方面綁架,這就是為什麼解約條件是房東最應該警覺的條款。房東是委託仲介做事的一方(委託方),當然要保有隨時終止合作的權利。

重要事項說明書要看哪些關鍵欄位?+

至少四個:(1) 管理費+修繕積立金目前金額 + 近 3 年調漲紀錄 + 大規模修繕計畫;(2) 預定租金(想定家賃)是否為實際成交行情;(3) 代管合約解約條件;(4) 物件近 3 年的實際出租率與租金。連日本人看母語合約都會看不懂或太信人,外國買家更要每個字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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