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不碰包租(サブリース、sublease)的房子?
2023 Aug 25 日本房地產
我為什麼不碰包租的房子?
日本上班族在大約5年前曾經流行過「經營公寓」來賺取副業收入的風潮。但是後來「災情」漸漸傳出,現在就沒有以前那麼熱了。為什麼特別要提到上班族經營副業?這和我要說明的「包租」是大有關係的。
先簡單介紹一下「經營公寓」的背景。日本的房租/房價比比台灣高很多,也就是說房租很高,房價沒那麼高。這樣的環境之下,當房東就有拿到比其他投資好的投報率的機會,而且感覺很穩定(但這個穩定就是陷阱所在,後面會詳述)。
所以就開始有仲介推出「年薪500萬日圓以上就可以經營公寓」的方案。年薪500萬日圓在日本的城市生活其實沒有太多餘裕,所以這個方案主要就是教你用貸款的方式槓桿出現金流。簡單說就是,因為日本有機會貸到9成5以上,所以買一個1 room的小套房只需要很少的頭期款(外國人不能用這個方法貸款)。然後就是拿租金還貸款,租金減去需繳交的貸款就是你的收入囉。
但是其實這裡面最少有三個陷阱。
我要講的主要就是第三項。他其實和1 、2項也有關係。大部分的人知道這個模式之後,第一個想到的也是1,如果找不到房客的時候怎麼辦呢?所以有所謂包租服務就出來了。「包租」顧名思義就是包租公司先跟你約定好一個固定的房租金額,無論房子有沒有出租出去,他都會每個月付你這個金額。看起來超級穩定。但是很多人都會忽略合約上面大多會約定「每兩年可以重新議價」之類的條款。包租公司願意包租的物件大多是他們覺得不會難租出的物件,但偶而也會看走眼,或是也有可能遇到意外,例如疫情等。這時他們重新議價就很可能會議一個你根本不能接受(讓現金流變成負的)的價錢。最後能夠解除契約還算好的,但如果包租公司要降價又不願意解除契約才是大麻煩。
講到這裡也要說明一下日本的租屋法規。在日本出租方是不能擅自解約的,承租方只要希望一直承租,出租方就不能不租。出租方也不能擅自漲房租,一定要承租方同意才可以漲(問題就是承租方怎麼會同意漲房租呢)。而使用包租服務的狀態下,房屋擁有者是出租方,包租公司是承租方,所以包租公司享有一切房客的保護。這樣看懂了嗎,包租公司其實是被法律保護的「房客」,所以他要議價、他要解約、他不解約都有他被法律保護的權利。
再者,包租公司的費用大多是房租的10%~20%,其實已經吃掉不少租金。再加上日本房屋各種稅和維持費之後,很有可能現金流會變成負的。這個一定要精算清楚。
日本也是買賣不破租賃的制度,房東買屋後要承接租賃合約(owner change),如果你買的是已有sublease(包租)約的房子,那就得要承接這個sublease的合約。我曾經出過帶條件的價,條件就是要解除sublease我才要買,但是遇過幾次都沒有成功買到,因為包租公司都不願意解除契約,顯見一旦咬上了,沒有人會輕易放棄。
我們外國人買小套房只能用現金,雖然不會有現金流是負的問題,但是若簽包租約,還是有很大風險。我個人是不會碰包租的房子,也更不會去跟包租公司簽包租合約。因為,如果自己都覺得這房子可能會有較長的空置期風險,那就根本不應該買這間房。如果對自己眼光很有信心,也不需要包租。不要覺得包租是降低風險,賠錢的生意沒人做,包租公司不可能讓自己虧錢還要一直給你租金。正常出租的時候都好說,沒有問題,但是遇到租不出去的時候,包租公司有很多方法可以讓自己不會虧錢,第一個辦法就是降低付給你的租金或者就跟你解約了。你自己一個小白更難找到房客。
所以看到圖面上寫「サブリース中」,要不就是直接跳過,如果真的很喜歡我一定會提要先解除才會購買。
日本上班族在大約5年前曾經流行過「經營公寓」來賺取副業收入的風潮。但是後來「災情」漸漸傳出,現在就沒有以前那麼熱了。為什麼特別要提到上班族經營副業?這和我要說明的「包租」是大有關係的。
先簡單介紹一下「經營公寓」的背景。日本的房租/房價比比台灣高很多,也就是說房租很高,房價沒那麼高。這樣的環境之下,當房東就有拿到比其他投資好的投報率的機會,而且感覺很穩定(但這個穩定就是陷阱所在,後面會詳述)。
所以就開始有仲介推出「年薪500萬日圓以上就可以經營公寓」的方案。年薪500萬日圓在日本的城市生活其實沒有太多餘裕,所以這個方案主要就是教你用貸款的方式槓桿出現金流。簡單說就是,因為日本有機會貸到9成5以上,所以買一個1 room的小套房只需要很少的頭期款(外國人不能用這個方法貸款)。然後就是拿租金還貸款,租金減去需繳交的貸款就是你的收入囉。
但是其實這裡面最少有三個陷阱。
- 如果找不到房客,或房客退租,有可能會付不起貸款。
- 沒有計算清楚各種稅費、管理費、維持費等等,最後現金流是負的。
- 使用包租服務(サブリース,這是和製英文sublease)看似穩定背面的恐怖陷阱。
我要講的主要就是第三項。他其實和1 、2項也有關係。大部分的人知道這個模式之後,第一個想到的也是1,如果找不到房客的時候怎麼辦呢?所以有所謂包租服務就出來了。「包租」顧名思義就是包租公司先跟你約定好一個固定的房租金額,無論房子有沒有出租出去,他都會每個月付你這個金額。看起來超級穩定。但是很多人都會忽略合約上面大多會約定「每兩年可以重新議價」之類的條款。包租公司願意包租的物件大多是他們覺得不會難租出的物件,但偶而也會看走眼,或是也有可能遇到意外,例如疫情等。這時他們重新議價就很可能會議一個你根本不能接受(讓現金流變成負的)的價錢。最後能夠解除契約還算好的,但如果包租公司要降價又不願意解除契約才是大麻煩。
講到這裡也要說明一下日本的租屋法規。在日本出租方是不能擅自解約的,承租方只要希望一直承租,出租方就不能不租。出租方也不能擅自漲房租,一定要承租方同意才可以漲(問題就是承租方怎麼會同意漲房租呢)。而使用包租服務的狀態下,房屋擁有者是出租方,包租公司是承租方,所以包租公司享有一切房客的保護。這樣看懂了嗎,包租公司其實是被法律保護的「房客」,所以他要議價、他要解約、他不解約都有他被法律保護的權利。
再者,包租公司的費用大多是房租的10%~20%,其實已經吃掉不少租金。再加上日本房屋各種稅和維持費之後,很有可能現金流會變成負的。這個一定要精算清楚。
日本也是買賣不破租賃的制度,房東買屋後要承接租賃合約(owner change),如果你買的是已有sublease(包租)約的房子,那就得要承接這個sublease的合約。我曾經出過帶條件的價,條件就是要解除sublease我才要買,但是遇過幾次都沒有成功買到,因為包租公司都不願意解除契約,顯見一旦咬上了,沒有人會輕易放棄。
我們外國人買小套房只能用現金,雖然不會有現金流是負的問題,但是若簽包租約,還是有很大風險。我個人是不會碰包租的房子,也更不會去跟包租公司簽包租合約。因為,如果自己都覺得這房子可能會有較長的空置期風險,那就根本不應該買這間房。如果對自己眼光很有信心,也不需要包租。不要覺得包租是降低風險,賠錢的生意沒人做,包租公司不可能讓自己虧錢還要一直給你租金。正常出租的時候都好說,沒有問題,但是遇到租不出去的時候,包租公司有很多方法可以讓自己不會虧錢,第一個辦法就是降低付給你的租金或者就跟你解約了。你自己一個小白更難找到房客。
所以看到圖面上寫「サブリース中」,要不就是直接跳過,如果真的很喜歡我一定會提要先解除才會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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